曾被枉判入狱 合肥王可珍又被非法关押近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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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安徽省合肥市62岁法轮功学员王可珍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与另一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在新站区磨店附近向民众讲述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时被一名送外卖的年轻男子用手机录像后举报。随后,王可珍遭警方非法抄家、绑架,被关押在合肥市看守所至今。近日获悉,其案件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可珍出生于一九六四年三月,家住肥东县众兴乡众兴村。修炼法轮功前,她曾患有尿崩症,久治不愈。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九日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她的身体状况迅速改善,多年的顽疾不治而愈。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王可珍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长期遭受打压,多次被绑架,并曾三次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三日,王可珍因传递法轮功资料被绑架并遭刑事拘留,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在监狱期间,因拒绝放弃信仰,她遭受电棍电击、打骂、长期罚站、严密监控以及限制如厕等迫害。长期折磨导致其出现血压升高(180)、胸口疼痛、头晕及四肢无力等症状,她经常被迫害得奄奄一息。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王可珍在探望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时,被合肥市瑶海区国保人员及(花冲)东七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关押于合肥市女子看守所,并被非法判刑一年。刑期届满后,她又被肥东县政法委、众兴乡政法委及相关部门人员劫持至洗脑班继续迫害。

直到二零二一年九月,王可珍才结束冤狱返回家中。然而不到一年时间,她再次遭到警方骚扰和绑架。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晚,王可珍在一位朋友家中被合肥市瑶海区三里街派出所四名警察绑架,次日被迫办理所谓“取保候审”手续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里街派出所副所长许海林和警察郑思普以其多次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人举报为由,将构陷王可珍的案件移送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对王可珍进行非法庭审。公诉人李卫华刚开始诬蔑法轮功,并称王可珍系“累犯”。对此,王可珍当庭指出,自己此前所受判决均属冤判,并要求公诉人拿出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的法律依据。她表示,办案人员是在以权代法、知法犯法。

庭审中,旁听席上的王可珍丈夫也提出质疑,称警方抄家时仅搜出两张纸,但到了案件审理阶段,却被指称涉及一百三十张材料。针对这一问题,法庭未予回应。王可珍认为,作为抄家过程的现场见证人,她丈夫最了解事实真相,却未被允许充分陈述相关情况。

最终,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日,王可珍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两千元。

如今,王可珍再次遭到绑架和关押。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被抓捕至今,已被非法关押、构陷近四个月。目前,其案件已进入检察院阶段,后续面临进一步司法迫害的风险。

长期以来,王可珍因坚持信仰屡遭迫害,多次被关押、判刑。如今已年过六旬的她再次身陷囹圄,其处境令人关注。各界善良正义人士呼吁关注王可珍案件进展及其当前身体、生活状况。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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